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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在美國工作稅 – 幾項重點

近年來越來越多人赴美經商工作,伴隨而來的稅務問題看似相當複雜,其實只要掌握幾項重點,就不如想像中困難。簡單來說,首先必須確認自己的稅務身份,接著是根據稅務身份來對應相關的稅法並繳納稅款。畢竟每個人前往美國經商工作的目的及方法不同,所以不論是身份上、收入類型,以及申報稅務的方式都不盡相同,本篇文章將會簡單概述外國人若是前往美國工作,該注意或是會碰到的稅務問題。

外國人在美國工作在大多數情況下,外國公民需就美國來源收入按 30% 的標準統一稅率繳納聯邦預扣稅(外國人在美國工作稅)。 如果外國公民的居住國與美國之間有稅收協定,則可適用減免稅率,甚至免稅。稅收協定是美國與外國政府之間的雙邊協定,旨在避免雙重徵稅。有關個人稅,須注意除了聯邦稅及社保稅,美國多數州還有另行課徵州稅甚至還有市稅,所以工作地點也會影響稅的徵收;同時,工作者若是美國公民、持有綠卡或符合實際居住測試等身分, 將被認定是稅務居民,美國將就其全球所得課稅;對於非稅務居民,則僅就其美國來源所得課稅,但非稅務居民不能扣除免稅額。因此,針對外派至美國的員工,或是自己將赴美經商,可評估是否選擇以稅務居民身分申報美國所得稅,以適用更多扣除額。

外國人在美國工作稅 – 所得申報表

在提交美國所得稅申報表之前,需要擁有政府頒發的社會安全號碼 (SSN) 或個人納稅人識別號碼 (ITIN)。若非美國居民要申請個人稅號,必須填寫 W-7 表格,將其附在的 1040-NR 表格上,並將填妥的表格發送至政府單位,且必須在信件中附上所有必要的文件,這些文件必須是原件或由相應機構發給本人的認證副本。

身為非稅務居民,收入的來源和相關位置決定了哪些收入必須向 1040NR 表格申報並徵稅。美國來源收入分為兩種,與有效關聯的收入 (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ECI) 以及與非有效關聯的收入 (Not Effectively Connected, NEC)。比如說:在美國期間賺取的薪水和工資屬於 ECI;如果持有 F、J、M 或 Q 簽證,則獎學金為 ECI;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出售資產利得甚至自然資源也都算有效關聯收入,需要納稅。但如果從美國公司獲得股息甚至在美國賭博賺錢,則屬於NEC。

若納稅人為符合實際居住測試的稅務居民,除了要針對全球的收入課稅外,由於肥爸肥咖條款的規定,來自全球的金融資產也可能需要申報,相關的規定及討論請參閱本網站其他相關文章,在這邊就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