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所得節稅 – 海外收入豁免 / 抵減
美國公民及稅務居民,針對美國境外所產生的任何所得具有申報及納稅義務。針對海外收入,美國政府提供海外勞動收入豁免(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及海外住房豁免/折抵(Foreign Housing Exclusion/Deduction),提供海外所得節稅的效益。
海外勞動收入豁免(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若想申請海外勞動收入豁免,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
- 納稅義務人的優先徵稅地(Tax Home)必須是美國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優先徵稅地通常是指最主要或是經常性執行工作或從事服務的國家或地區。若因為工作性質而沒有一個最主要或是經常性執行工作或從事服務的國家或地區,則經常居住的地方就是優先徵稅地。
- 納稅義務人必須要有海外勞動收入一般來說,勞動收入包含薪資、佣金、獎金及專業服務費等,某些非現金補貼或補償也可視為收入,並以公允價值計算。而收入來源地為執行工作或從事服務而獲取報酬的國家。美國海外收入就必須是在美國境外執行工作或從事服務而獲取報酬。假設您在英國工作,而薪水是在紐約的雇主匯入您在美國的銀行帳戶,亦屬海外所得。
- 納稅義務人必須滿足以下其中一項居住條件測試:1.真實居民(Bona Fide Residence)測試:美國公民在非美國領地的境外國家,實際地無間斷的居住至少一個稅務年度(從1月1日至12月31日);或美國稅務居民並且是與美國有租稅協定國家的公民,實際地無間斷的居住至少一個稅務年度(從1月1日至12月31日)。2.居住天數(Physical Presence)測試:在非美國領地的境外國家,在連續12個月內,實際地住滿至少330天。
海外勞動收入豁免的計算:
每年的豁免上限額度會因通貨膨脹進行調整,而2023年個人可豁免上限額度為$120,000。若夫妻兩人都滿足上面豁免條件,則兩人都可以各申請一份海外收入豁免,即$240,000($120,000×2)。但最終可豁免的金額是當年豁免上限或當年海外勞動收入(扣掉海外住房豁免),兩者之較小數。
然而,若申請海外勞動收入豁免後,豁免的海外勞動收入不能再申請外國稅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且不能再申請額外子女稅收抵減(Additional Child Tax Credit)和勞動所得稅收減免(Earned Income Credit)。扣除豁免部分,剩下的海外勞動收入是依照原來的海外勞動收入(使用豁免前)所使用的稅率。
海外住房豁免/折抵(Foreign Housing Exclusion/Deduction)
申請了上面的海外勞動收入豁免之外,還可以申請海外住房豁免/折扣(Foreign Housing Exclusion/Deduction),這部分是針對雇主提供補貼以支付房屋相關費用,包含房租、水電費、修繕費、財產保險等。沒有雇主的海外自雇人士需換成申請海外住房折抵(Foreign Housing Deduction)。
海外住房豁免的計算:
海外住房豁免的金額需介於住房下限基礎與豁免上限額度間,而豁免金額為住房費用與下限基數的差額。
一般來說,豁免上限為海外勞動收入豁免上限的30%,2023年上限額度為$36,000(98.63/天)。但這上限額度會根據你居住的國家和城市有所不同,若納稅義務人居住在台北,則上限額度為$46,188(126.54/天),具體國家和城市所對應的上限額度請詳美國國稅局網站。下限基礎為海外勞動收入豁免上限的16%,2023年度基數為$19,200(52.60/天),再以基數(天)乘以符合上述豁免條件的天數可得出下限基礎。需注意的是海外住房豁免金額不得高於當年雇主提供的任何形式勞動收入的總額。
與申請海外勞動收入豁免後一樣,豁免的海外住房部分不能再申請外國稅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且不能再申請額外子女稅收抵減(Additional Child Tax Credit)和勞動所得稅收減免(Earned Income Credit)。
結論
先計算出當年度海外住房豁免金額,將海外勞動收入扣掉海外住房豁免金額,用剩下的部分去計算海外勞動收入豁免金額。納稅義務人需填寫2555表格,其中豁免總額會通過Schedule 1表格,反應至1040稅表中以減少應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