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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可以用來抵扣收入達到節稅的方式有很多種,本篇文章主要概述折舊的相關資訊。

美國企業或自雇人士計算當年利潤時,會以收入扣除成本及費用進行計算。當有資本支出時,政府要求納稅義務人透過折舊的方式,逐年分次提列,而無法一次性將支出扣除。企業或自雇人士可充分利用折舊的特性,每年在計算應納稅所得時扣抵折舊費用,進而到達到節稅目的。

是否能提列折舊?

可折舊資産的種類包括機器、設備、建築、交通工具以及傢倶,但個人使用的資産無法提列折舊。若該資產同時用於商業、投資或個人目的,僅用於商業或投資的部份可以折舊。土地成本永遠不能折舊,不過建築物和某些土地改良則可能可以。
在進行折舊資產時,資產需滿足以下所有測試:

  1. 它必須是屬於您個人擁有的資産。
  2. 它必須是使用於商業或投資用途的資産。
  3. 它必須是可以決定使用年限的資産。
  4. 它必須是可以使用一年以上的資産。

何時該提列折舊?

當您開始將該資產用於商業或投資用途時,即可開始提列折舊。若該資產已透過折舊回收其成本或被出售或退役,則停止折舊。

資產的折舊基礎?

  • 成本作為基礎:購買資產的成本加上因購買該資產所產生的銷售稅、運費、安裝及測試費,亦包含假定承擔債務及過戶結算費用。
  • 其他基礎:取決於如何取得資產。例如將個人資產轉換成商業用途,則折舊基礎為轉換當天資產之公允價值或依照改良調增或事故/盜竊調降後之調整後之基礎。

改良或修繕?

改良是指對資產進行增建或部分翻修以改善、恢復或使資產用於新的用途。改良費用則視為獨立折舊資產進行折舊。然而,修繕費用僅能視為一般修繕費用,無法折舊。

進行折舊的方法?

美國目前大部分是使用「調整加速回收成本制度」(MACRS,Modified Accelerated Cost Recovery System)。而您也能選擇使用Section 179或獎勵性折舊(Bonus Depreciation)進行折舊。

調整加速回收成本制度(MACRS):

此折舊方法可使資產的價金,在特定期間內,透過每年的扣抵來回收成本。基本上,先區分是動產或是不動產,依據資產類型劃分稅法所規定的不同耐用年限,再依不同資產類型而使用2倍餘額遞減法(200% Decline Balance Method)、1.5倍餘額遞減法(150% Decline Balance Method)或直線法進行(Straight-line Method)計算。此折舊方法的特性是在不同資產所屬的耐用年限中進行折舊時,前期的折舊率高於後期,以達到加速折舊的目的。換句話說,納稅義務人進行折舊資產時,前期所扣抵的折舊費用較後期多。

Section 179折舊:

若選擇Section 179進行折舊,在第一年進行折舊時,可將資產的價金全額扣抵,而不用逐年扣抵。適用資產包含機器設備、電腦、軟體、辦公室設備、汽車或其他可折舊的資產。2023年的扣除限額是$1,160,000。而若投入營業的資產成本超過$2,890,000,每超過一塊錢,扣除額度就會減少一塊錢,是為確保讓小型企業受惠。扣抵金額不能超過當年度應納稅收入,即企業不能因為扣抵Section 179折舊費用而產生淨損失。

獎勵性折舊(Bonus Depreciation)

適用於耐用年限在20年以下的動產,2023年80%投入營業的資產成本可費用化。2024年為60%;2025年為40%;2026年為20%。

總結

依據收入的高低而適用不同的所得稅稅率。大部分納稅義務人想追求的是用較低的稅率來納稅,或是在適用較高所得稅率時,能用扣抵方式降低稅率進而節稅。若您適用高所得稅率且將持續多年,那可參考使用Section 179折舊方式,可折舊資產的資本支出可在當下進行扣抵立即達到節稅效益。反之,相比之下,Section 179折舊方式在企業開創時期就未必能發揮效用,可參考使用MACRS折舊將扣抵逐年分次提列,在未來獲利時亦能享有節稅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