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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子公司報稅

若有個公司持有某另一個公司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股權,則該被控公司很有可能為子公 司。 持有控股權的公司稱為母公司(又名控股公司),並能幫助子公司董事會的選舉,且可以對業務運營方面施加影響。子公司對整體公司而言可能產生稅務上的利益,例如:假設加州的一家母公司想要使用一個新商標。由於該州的商標稅特別高,該公司可能會在懷俄明州設立子公司,以利用該州更優惠的稅率。然而,許多上市公司提交合併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顯示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的合併情況,若母公司擁有其子公司 80% 或更多的股份和投票權,可以利用一個子公司的利潤抵消另一個子公司的虧損。 

每個子公司都必須通過提交  Form 1122 來批准同意被納入此合併納稅申報表。雖然這種類型的合併對於母公司來說是一種抵消其子公司之間損失的好方法,但須注意的是,只有當母公司擁有相關公司 80% 或以上的股份時,才能合併來自多個子公司的納稅申報表和財務報表。母公司需要提前通知美國國稅局合併納稅申報表的計劃。可以想像管理多家公司的會計工作既複雜又繁重,加上稅務因素,事情變得更加困難。因此,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所有者可找可靠且值得信賴的會計師的服務,並諮詢律師以了解並遵守所有相關法律。

有關合併納稅申報表,是子公司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這些公司選擇在單一申報表上報告其合併納稅義務。這種納稅申報表的目的是讓許多合法經營業務的子公司被視為一個單一實體。 合併申報的常見項目包括資本收益(Capital Gain)、淨損失(Net Losses)和某些扣除額(Deductions),例如慈善捐款。每個子公司必須同意通過提交 Form 1122 並將其與Form 1120 (美國公司的稅表)一起提交合併納稅申報表。 從那之後,此企業的任何新子公司都必須加入合併納稅申報表。合併申報的這些公司稱為合併集團(Consolidated Group),單個子公司可以離開合併集團,而集團的地位不會被終止。對於集團而言,提交合併申報表的選擇可能很難撤銷。一旦做出選擇,對所有後續納稅年度都具有約束力,直至終止。 

母公司若提交合併納稅申報表,則所有子公司必須開始遵循母公司的納稅年度,且需要為合併納稅申報表提供某些資訊。子公司必須列出自己的稅務信息,例如應稅收入和扣除額。然後還必須確定公司間的任何交易,這些交易可包括任何借貸、財產租賃及任何商品或服務的買賣。最後子公司必須報告其淨收入或虧損,不考慮任何將合併的項目,以得出其單獨的應稅收入。再將所有子公司的單獨應納稅所得相加,計算合併應納稅所得總額。

選擇合併申報有些優缺點,例如根據規定可以忽略公司間的交易,所以當中並不需課稅;不同子公司間的損失可以來扣抵彼此的收入;若其中某些子公司有海外抵免額(Foreign Tax Credit)也能分享給其他子公司。但在計算總累計所得稅時,所有子公司的損益都包括在內,因為只允許使用一個最低信用額度。 且不僅公司間收入遞延,虧損也是。因此,提交綜合申報表對每個子公司以及整個企業的影響是複雜的,在做出選擇之前應仔細考慮。